各会展相关单位:
为培育品牌会展,引导长沙会展业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我办从即日起受理2015年度全市重点会展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5年度重点会展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请、部门审核、政府认定、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凡在我市举办的会展项目,符合下列条件,均可自愿申报列入我市年度重点会展项目:
(一)会展主题和内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净展览面积不少于300个国际标准展位。省外参展商展位面积不少于20%。特装展位面积不少于10%;
(三)展期不少于两天(不包含布展和撤展时间);
(四)定期举办,至少举办过一届以上(含一届);
(五)申报单位必须是该会展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其它单位申报必须取得主办单位的书面授权委托(国家部委、省、市政府主办的,也可由承办单位出具书面授权委托);
(六)人才招聘会、科普科教展、各类成果展以及各类促销展销活动均不列入全市重点会展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2015年度重点会展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主办单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上届展会的总结、会刊及展位统计表(在本年度申报截止期之前已举办的会展项目无需提供本项资料);
(五)总体工作方案、展位平面图和场馆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
(六)总结、会刊、重点会展项目统计表和展位统计表(在展会结束后一月内提交,重点会展项目统计表和展位统计表见附件3和附件4);
(七)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
(八)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截止时间
2015年度重点会展项目申报截止:2015年4月20日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长沙市会展项目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外〔2014〕24号)规定,列入全市年度重点会展项目是取得我市财政资金扶持的前提条件;
(二)申报单位应在会展项目举办期间主动通知我办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结果将做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和下年度重点会展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2015年度全市重点会展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和申报结果公示、公布,我办将及时在长沙会展网和长沙会展群(群号142899035)予以发布和提供下载;
(四)同类型题材的会展项目优先受理往年度被列为年度重点会展项目或同类中规模较大的会展项目的申报;
(五)我办将对申报截止期之前已举办的会展项目以本届的数据资料为主,在申报截止之后举办的会展项目以上届的数据资料为主进行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年度重点会展的数量。
(六)2015年度全市重点会展项目会议类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另行制定。
五、联系咨询
2015年度全市重点会展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和咨询相关事宜,请及时与下列人员联络:
(一)展览类
联系人:蓝新艳 联系电话:88666548、13974834564
(二)会议类
联系人:彭 帆 联系电话:88665189、13874993323
长沙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